2022年上半年花溪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含贵安新区)

地方特产2022-04-17 03:15:59未知

2022年上半年花溪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含贵安新区)

  一、认定对象及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花溪区教育局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花溪区(含贵安新区)的社会人员可在花溪区教育局申请认定;持有花溪区(含贵安新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可在花溪区教育局申请认定。

  (二)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可在花溪区教育局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花溪区(含贵安新区)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的人员可在花溪区教育局申请认定。

  (三)花溪区(含贵安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或在读研究生的毕业年级人员可在本校申请(贵州财经大学到花溪区教育局申请)认定,非毕业年级人员应以社会人员身份在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四)驻花溪区(含贵安新区)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可在花溪区教育局申请认定。

  二、认定机构及权限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花溪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含贵安新区)内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

  三、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通过国家考试条件

  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须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且在有效期内。

  申请人员入学时间为2014年1月1日以前的(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所毕业学历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时,无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纳入教育部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所在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无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黔教函〔2021〕62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时自主选择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代替体检合格证明。若申请人不愿意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应在现场认定时提交花溪区教育局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花溪区人民医院)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须为合格。

  (五)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无犯罪记录证明

  内地(大陆)居民无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核查。

  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港澳地区由申请人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申请人咨询港澳警务部门。台湾地区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四、认定流程及时间

  (一)网上申报

  上半年第一批次网报时间为:2022年4月13日8:00-4月29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网报时间为:2022年6月21日8:00-7月6日18:00。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m.gy.bendibao.com/edu/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成注册。

  (二)花溪区申报程序和步骤:花溪区面向社会认定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认定机构请选择“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现场确认点请选择“贵阳市花溪区教育局”。报名后请认真阅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界面里“操作”一栏里的注意事项。

  (注:

  1.网报开始前建议各位申请人提前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并完成实名核验,完善个人信息中心的各项信息。

  2.网报成功后,查询报名信息,确认生成报名号后即网报成功。

  3.实际操作中遇到问题,可参考网站右侧“常见问题”栏目相关问题说明。)

  同一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五、体格检查时间安排

  上半年第一批次体检时间:2022年4月14日--2021年5月10日(工作日上午7:40 -- 11:00)。

  上半年第二批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请申请人体检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花溪区教育局指定体检医院——花溪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六、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一)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批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5月9日-5月13日上午9:00-12:00(双休日除外)

  第二批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二)现场确认地点

  贵阳市花溪存志学校(地图搜索“贵阳市花溪存志学校”)

  (三)现场确认需携带的资料

  1.身份证明

  (1)户籍在花溪区内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原件及复印件;持有花溪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

  (3)驻花溪区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者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2.学历证明

  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的学历证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提供花溪区教育局指定的“花溪区人民医院”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申请人的体格检查合格,体检表原件由认定中心统一取回的可不提交。)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黔教函〔2021〕62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在进行现场认证时未提供体检合格证明的,可在现场确认时自主选择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代替体检合格证明,并在领取教师资格证前提交指定医院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未能按要求提供指定医院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的不视为现场认定成功。

  5.办证照片

  提供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此照片应与上传在中国教师资格证网上报名认定、体检、现场审核确认的照片一致。

  七、完成认定

  花溪区教育局将于5月27日前对上半年第一批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并为其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公告将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认定通过后的申请人可根据公告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到花溪区教育局人事科(花溪区行政中心一楼B122)领取《教师资格证》原件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行承担)。

  八、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中国教师资格网”将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才能通过上述信息的网上核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有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五)申请人已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已被丧失教师资格的,不得重新获取教师资格。

  (六)申请人现场认定时需按照省、市、区疫情防控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距离,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测温、双码核查,省外返回申请人需核验48小时内核酸结果。花溪区教育局将根据实时疫情防控政策发布防疫工作通知及要求,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

  (七)其他未尽事宜以花溪区教育局公布的通告为主。

  九、联系方式及相关网站域名

  (一)联系方式

  花溪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851- 83155167

  服务时间:9:00--17:00(工作日)

  (二)服务网站域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http://m.gy.bendibao.com/edu/www.jszg.edu.cn

  花溪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xi.gov.cn/

  附件:花溪区2022年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注意事项

  1.请按预约时间准时到花溪区人民医院健康管理科参加体检。

  2.体检人员请带上身份证方便体检核对身份,以防替检。

  3.体检前三天忌酒、忌高脂饮食。

  4.体检前一天晚餐宜清淡,晚10点后禁食、禁水。

  5.体检当日空腹,抽血、B超检查完后再用早餐。

  6.女性请不要穿裙子及连体裤袜。

  7.女性月经期查尿常规,请及时向医生说明。

  8.体检时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9.应着舒适内衣内裤,干净鞋袜,外衣易穿脱,不要佩戴金属饰物,挂件等。

  10.在体检前慎用以下几类药物:镇痛药、止咳药、止泻药、感冒药及含可待因、麻黄碱等成分的药品,可能会对检测结果造成干扰甚至被误诊。

  11.体检时间:07:30--11:00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体检地点:花溪区人民医院健康管理楼三楼(行政楼旁三层小楼三楼)

  体检联系电话:0851-83636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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