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开通啦!
廊坊市医疗保障局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支付使用有关事宜的通知》 (冀医保规[2023] 6号) 精神开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开通,进一步减轻了参保人员家庭医药费负担,提升医保基金个人账户使用效率。什么是个人账户共济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从仅限职工本人使用,拓展到可以给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使用。实现家庭共济需职工和指定的家人完成备案,参保职工需要确保参保状态正常,通过添加家庭成员作为共济对象,共济对象用本人的社保卡 (医保电子凭证) 就医,先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后,剩余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可以使用关联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来支付。
备注:支付宝端操作方式同上
特别提示:
参保职工家庭成员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的医药费用,应先使用其本人的个人账户资金支付,个人账户资金不足的部分,以及本人无个人账户的,通过家庭共济的方式支付。参保职工家庭成员必须凭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