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限
人才公寓每次签约租期不超过一年,需要续租(住)的单位、个人应在租赁期满前2个月提出续租(住)申请,并由运营管理机构进行年审。年审符合条件的,可继续租(住),原则上个人累计租赁(住)年限不超过3年。
入住对象及条件
1.与已入驻创新区紫琅科技城、紫琅创新谷、总部中心、金融中心等载体内的企业或创新区内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或已入驻上述载体及紫琅生活汇、紫琅新天地等商业载体的商户实际经营负责人申请居住(学历等其他条件原则上仍需符合申请要求)。
2.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技能等级。
3.本人、配偶原则上在崇川区、开发区内无住房。
4.未享受过创新区人才安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