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鹏博热力缴费时间为11月10日-11月20日。
邯郸市鹏博热力有限公司按照“先缴费后供热,不缴费不供热”的原则,确定2023 年11月12日-11月20日为缴费期,对今冬不要求供热的用户须在11月20 日前(含 20 日)到县热力公司收费处办理《停用热登记》申请并缴纳 15%的基础热费,工作人员上门关闭供热管道后登记为当年停用热户。
如明年供热季需要开通供热,用户应在当年供热正常收费期间到热力公司申请办理用热登记后工作人员上门安装接通,超过时间不再办理,视为当年不再用热住户。
对不主动申请停用热又不缴纳费用的业主,热力公司将切断供暖设施,如再申请供热时须补缴基础热费和滞纳金后方可开通,所需材料费及人工费由申请用户负担
注:
请各用户按时缴费,对不按时缴费的用户热力公司将采取停止供热措施,缴费缓冲期为11月21 日至25 日共5天时间,11月25 日后加收滞纳金(缴费数额的 1%,按日计算),收费截止到11月30日,自12月1日起不再收取供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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