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电价阶梯式收费标准2023年
目前浙江省对不满1千伏“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实行阶梯电价制。每年阶梯电价电量分档及加价标准为↓↓↓
未开通峰谷电阶梯电价
年用电量在2760千瓦时及以下的,按第一档电价0.538元/千瓦时执行。
年用电量在2761千瓦时到4800千瓦时的,按第二档电价0.588元/千瓦时执行。
年用电量在4801千瓦时及以上的,按第三档电价0.838元/千瓦时执行。
开通峰谷电阶梯电价
对于开通峰谷分时电价的居民用户,则按照高峰(8:00到22:00)、低谷(22:00到次日8:00)合计电量执行阶梯电价。
其中第一档电量峰、谷电价分别按每千瓦时0.568元、0.288元执行,第二、三档电量峰谷电价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均同步加价0.05元、0.3元。
民用三相电电价
民用三相电相对于单相电,只是电压变成了380V,用电类别没有发生改变,还是居民生活用电性质,所以还是按照居民阶梯电价执行标准来。
一户多人口电价
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不含迁出、注销人员)累计人数满5人及以上可申请每户每月增加100千瓦时的阶梯电量基数。
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不含迁出、注销人员)累计人数满7人及以上可选择申请每月增加100千瓦时的阶梯电量基数或执行居民合表电价。
若执行居民合表电价的话,就不执行阶梯电价了,不管用多少电,电价都是0.558元/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