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本科毕业生补贴:
1.基层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3.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补贴对象:应届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
生活补贴:
“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生活补贴分别提高至每月5000元、3000元,对列入政策支持范围内的威海籍毕业生、驻威高校毕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1万元、硕士研究生5000元、本科毕业生3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返乡留威补贴。
学习补贴:
对毕业于QS世界排名前200名国外大学、到威海企业全职工作的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分别发放每人10万元、5万元和2万元的一次性留学补贴。
实习补贴:
对到威海企业大学生实习实践基地锻炼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学年在校生,分别发放每月2000元、1500元、1000元的实习补贴。
科研补贴:
对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开展项目研究的博士后,择优给予最高20万元科研资助;对获得国家和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的,给予1:1配套支持;从市外引进的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间,可享受威海市博士生活补贴政策。
住房补贴:
对纳入生活津贴保障范围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在威海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可分别申领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