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荣成市引才引智优惠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1、大中专毕业生聚荣就业支持计划
(1)对首次在企业就业的全日制大专、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起,每人每月分别享受 500 元、1000 元、3000 元、6000元工作津贴,期限 3 年;
(2)购买首套住房的,分别给予 1 万元、3万元、5 万元、10 万元购房补贴。
(3)参加市级重点企业和市级重点项目,举办的集中招聘活动,给予最高 1000 元人的面试补贴;父母陪同的,给予最高 1000 元的一次性交通补贴。
(4)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进站博士,每年给予最高 10 万元的科研生活补贴;出站后继续留荣工作的,在享受博士生政策的基础上,每月再给予 5000 元工作津贴,期限 3 年。
(5)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博士毕业生;卫生系统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本科以上毕业生;教育系统教学岗位硕士以上毕业生,“双一流”高校、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驻荣高校教学岗位硕士以上毕业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可参照执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急需紧缺专业大学生可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由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局组织实施。
2、大中专毕业生聚荣创业支持计划
毕业 5 年内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创办个体工商户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5000 元;创办小微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2 万元,吸纳毕业年度大中专毕业生,给予每个岗位 2000 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创办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可申请 3 次,单次最高额度为 30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每次提供 2 年财政全额贴息。租用独立经营场地、正常经营满 1 年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分别给予最高 1 万元、2 万元一次性租赁补贴。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