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2018年1月1日以后领取营业执照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 5 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租用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过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正常经营一年后,给予最高 3000 元 /年的创业场所租赁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3 年。
申报时间:随时申报。
申报流程:
1.线下: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向创业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一公示一拨付补贴。
2.线上: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烟台人社网上办事大厅一创业一件事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一公示一拨付补贴。
经办材料:
1.户口本;
2.租赁合同;
3.经营场地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复印件;
4.财务报表(企业利润表、企业资产负债表并加盖公章,由小微企业提供)或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或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由小微企业提供),经营明细台帐 (由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明细台帐并加盖公章 );
5.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