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新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指南(实物配租申请篇)
申请对象 :
“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处于有效期内且未申请租金补贴的保障对象。
申请渠道:
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申请“实物配租”实行“批次申请”。申请平台在“i 厦门”手机 APP——服务——住房保障专区——5 折租房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批次申请。
受理申请时间:
在实物配租批次保障方案中明确。
申请和选房配房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根据平台发布的“实物配租”批次保障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提出“实物配租”申请。
(二)查询配房顺序号
市级管理部门组织统一摇号,生成保障对象唯一的配房顺序号。申请人可根据批次方案中明确的时间在平台查询配房顺序号。配房顺序号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予以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即获得选房资格。
(三)填写选房志愿
根据房源情况,同批次实物配租采取一轮或多轮选房配房。获得选房资格的申请人,应在该批次规定期限内、按批次方案中明确的规则选房。选房模式有两种,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单一模式或组合模式:一是按志愿选房,选房志愿不限数量;二是接受统筹调剂。
(四)查询配房情况
选房时间截止后,平台按批次方案中的配房规则对本轮成功选房的申请人进行配房。申请人可在本轮选房结束次日查询配房结果。成功配房的,该申请人本批次选配房结束;未配房成功的,申请人可以参与下一轮选房,直至配房成功或批次结束。
(五)结果公示和查询
批次结束后,配房成功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予以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申请人可在平台查询结果。
(六)办理签约入住
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即获得实物配租承租资格,可联系运营单位办理签约入住。申请人获得实物配租承租资格后 15 日内,应及时联系运营单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办理入住、合同备案等手续。
其他说明:
(一)本指南的“实物配租”房源,指由住房管理部门统一组织选房配房,以市场评估租金五折的优惠租金配租给保障对象,优惠租金和房源租金的差额由财政补贴给运营单位的房源。
(二)申请实物配租的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租金补贴。
(三)获得实物配租承租资格后,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房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批次实物配租承租资格。
(四)配房不成功或未选房的,可以在批次选房配房结束后,转为申请租金补贴,具体申请流程请参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三(租金补贴)》。
(五)申请人首次获得保障的方式为实物配租的,保障期限自租房合同中约定的租赁起始之日起连续计算,最长不超过5年。
(六)因工作地点发生跨区变动,需调换实物配租房源或申请租房合同到期后继续享受保障的,申请人应提出接续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