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积分入学是算父方或者母方,其中一方。
若夫妻双方都为来穗人员,可以在积分核定后,自行选择分高且符合积分制入学条件的一方提出报名申请。
来穗人员如何申请办理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
答:凡持有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符合积分制入学的具体条件和要求,可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学位,具体实施方案由各区政府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申请人如果对系统中的个人积分有异议,应该怎样申请核查?
答:申请人对积分分值有异议的,在积分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原积分制服务管理受理窗口提出申诉,由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对核查结果仍有异议的,在结果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对核查结果和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