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高陵区入学资格信息审核在哪办
1、审核要求及分类登记
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学区学位、统筹学位分类登记,凡统筹类学位需发放、填写《高陵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统筹类学位安排意见征询书》,指导家长合理填报意愿学校。
(1)学区学位
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持户口簿、身份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小区居民还应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到学区学校审验资料,取得《报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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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统筹学位
①因我区重点项目建设、重大改革产生的,在回迁安置前的高陵区户籍拆迁过渡户子女,无法在原居住地入学的,家长须持户口簿、拆迁过渡证明、租房合同到租住地对应的公办学校审验资料;已回迁安置的,到安置地对应的公办学校审验资料,取得《报名条》。计划拆迁,还未拆迁的不享受拆迁过渡户子女入学相关政策。
>>>《高陵区拆迁过渡户证明》
②优抚对象子女和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家长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的公办学校审验资料,取得《报名条》。
③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家长持“四证”及《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的公办学校资审点审验资料,取得《报名条》。
4.相关事项
(1)挂户、空户、集体户不作为按学区入学的依据,应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公办学校审验资料。
(2)我区户籍在城区园区购房未落户的,购房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审验资料。
(3)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入学信息审核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用于存档。
(4)凡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审核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的,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责任。
(5)新建小区已售未交付的暂不划分学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