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吸纳就业补贴申领
一、事项简述
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和招用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的企业,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可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二、受理条件
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和招用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可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于劳动合同履行满12个月后的3个月内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吸纳就业补贴。
三、申请材料
1.单位申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2.业务申请单。
3.附件材料:
(1)申请吸纳就业补贴人员名册。
(2)为新吸纳人员发放工资的凭证材料。
(3)劳动合同(无法通过数据共享提供)。
(4)中小微企业认定表(工信部门认定)。
(5)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无法通过数据共享提供)。
四、办结时限
限时办结(10个工作日)
五、办事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夏季2:30-5:30)
六、办事机构及地点
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人才大厦
七、结果送达
大厅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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