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失业保险待遇明细: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此次合肥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60元/月,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按照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失业保险金计发基数和比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及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精神,自2023年4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金计发基数由1650元/月调整为2060元/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1485元/月调整为1854元/月。
申请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符合失业登记条件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金发放
合肥失业保险金发放对照期限
图源: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