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公寓申请人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指人才公寓所在区县,下同)企事业单位工作并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二)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婚子女)在本地无私有住房。
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按照不同层次享受相应的住房面积标准。每个家庭(含1人家庭)只能租赁或购买一套。已享受政府购房补助的人才不得再申请产权型人才公寓。
申请资料:
1.人才公寓申请表;
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或单身承诺);
4.申请人毕业证书、人才称号证明文件复印件;
5.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