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省外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其他签注指南
一、申请条件
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
二、申请材料
1、容缺受理承诺书(纸质原件1份,纸质复印件1份);
2、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赴澳门(香港)的,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因其他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纸质原件1份,纸质复印件1份);
3、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纸质原件1份,纸质复印件1份);
4、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除外(纸质原件1份,纸质复印件1份);
5、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纸质原件1份,纸质复印件1份)。
三、办理流程
图源:丹东政务服务网
四、收费情况
签注费——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 240元。
五、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六、支持物流快递
是
七、办理地点及工作时间
八、网办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