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优才卡时,可由他人代办提交所需材料。他人代办时,需要提供申请人的相关证明材料、个人申请表、申请人的免冠照片及劳动合同(协议)等能证明其劳动关系的材料。单位代办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任职证明。
代办人通过向东莞优才服务中心或单位所在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提出申请,按照办理指南填写申请表格,按规定提交证明等材料。
提交申报材料后,受理窗口进行审核,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如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则进行退回处理并要求申领人补充材料后提交。退回后,审核认定期限自再次补交材料时重新起算。(在审核过程中,市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存有疑虑时,可以要求申领人继续提供其他相关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