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认定时限要求和其他
(一)申报时限
人才分类认定常年受理,按月审批,用人单位每月10日前提交的认定申请,各审核部门应于当月20日前提交至市人才中心;用人单位每月10日以后提交的认定申请,顺延至次月审批。
(二)办结时限
1.F类及以下人才
市人才中心应于每月20日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核部门提交的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2.E类和D类人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评审,市人才中心根据审定结果于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
3.C类及以上人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评审,评审后将结果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市人才中心根据审定结果于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
(三)其他
人才在完成人才类别认定后再取得更高的学历、职称、荣誉成果等,符合更高一级的人才分类标准,可进行重新认定。重新认定的人才,奖励补贴仍按首次引进柳州时所具备的条件享受。
认定结果运用
新引进人才完成人才分类认定后,可在柳州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生成“龙城人才码”并享受相关权益和服务,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人才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等人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