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第八人民医院推行“检验结果互认”,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根据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推进“检验结果互认”解决群众看病重复检验、费用高问题的实施方案》(并卫发【2024】13号)文件精神,太原市第八人民医院积极推行“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对标有“晋HR”(山西互认检验项目)标识的临床检验结果予以互认,非必要无需重复检查。
“检验结果互认”,是指在统一技术标准、质控标准的前提下,不同医疗机构之间检验结果实现互认。对于患者提供的已有检验结果符合互认条件、满足诊疗需要、根据临床实际判断确无必要再次检验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重复进行检验。
太原市第八人民医院2024年度参与山西省“检验结果互认”的项目共51项,已按照要求标注“晋HR”标识,现公示如下:
1、临床化学检测21项
钾(K),钠(Na),氯(Cl),血糖(Glu),尿素(Urea),尿酸(UA),肌酐(Cre),总蛋白(TP),白蛋白(Alb),总胆固醇(TC),甘油三酯(TG),总胆红素(TBil),直接胆红素(DBil),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ALP),淀粉酶(AMY),肌酸激酶(CK),乳酸脱氢酶(LDH),γ-谷氨酰基转移酶(GGT),a-羟丁酸脱氢酶(a-HBDH)。
2、临床血液学检测8项
白细胞(WBC),红细胞(RBC),血红蛋白测定(Hb),血细胞比容(Hct),血小板计数(PLT),平均红细胞体积(MCV),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含量(MCH),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浓度(MCHC)。
3、内分泌检测5项
总T3 (T3),游离T3(FT3),总T4 (T4),游离T4(FT4),促甲状腺素(TSH)。
4、尿液干化学检测10项
葡萄糖(Glu),胆红素(BIL),尿酮体(KET),隐血(BLD),蛋白(PRO),尿胆原(UBG),亚硝酸盐(NIT),白细胞(LEU),比重(SG),PH值。
5、感染免疫检测6项
乙肝表面抗原(HBsAg),乙肝表面抗体(HBsAb),乙肝e抗原(HBeAg),乙肝e抗体(HBeAb),乙肝核心抗体(HBcAb),丙型肝炎抗体(抗—HCV)。
6、核酸检测1项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出现以下情况,医务人员可以对互认项目进行重新检查:
1.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
2.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
3.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4.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
5.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
6.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
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有效促进了医疗资源合理利用,是减轻患者就医负担的重要举措。我院将持续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提升患者就医体验感和获得感。
监督电话:0351-5226252(工作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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