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老年人共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在全社会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风尚,市委、市政府决定,继续向全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
莱州市高龄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
1.拥有莱州市常住户口,年龄80-89周岁(1934年1月1日-1943年12月31日出生)的老年人,津贴标准每人每年300元。
2.拥有莱州市常住户口,年龄90-99周岁(1924年1月1日-1933年12月31日出生)的老年人,津贴标准每人每年600元。
注:截止2023年10月31日前已去世的老人不再享受高龄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