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灵活就业人员门诊报销政策 乌鲁木齐灵活就业人员门诊报销政策规定

地方特产2023-04-18 16:15:04佚名

乌鲁木齐灵活就业人员门诊报销政策 乌鲁木齐灵活就业人员门诊报销政策规定

  门诊待遇存在待遇等待期,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满6个月从第7个月起开始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其年度门诊统筹最高支付上限3000元,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起付线、支付比例、限额标准如下:

  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第一次20元,第二次及以上10元);支付比例(在职75%,医疗退休80%);单次最高支付限额200元。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第一次40元,第二次及以上20元);支付比例(在职65%,医疗退休70%);单次最高支付限额400元。

  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第一次90元,第二次及以上45元);支付比例(在职55%,医疗退休60%);单次最高支付限额900元。

  

本文标签: 限额  医疗机构  比例  门诊  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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