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台州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可以延长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拓展信息
台州工伤保险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