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创业补贴申请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具体申请对象及佐证材料: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外省生源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特困人员毕业生(外省生源特困人员毕业生: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孤儿毕业生(《儿童福利证》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4.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儿童福利证》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5.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所在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佐证材料);
6.残疾人毕业生(本人《残疾人证》);
7.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本人本学历在读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贷款银行、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领求职创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