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创时能源供热公司收费标准
按照嘉祥县人民政府文件嘉政发〔2019〕50号文件、嘉祥县物价局、嘉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嘉发改字〔2020〕51号文件
配套费:38元/㎡(建筑面积);
采暖费:城区居民16元/㎡(建筑面积);非居民23.5元/㎡(建筑面积)。
关于进一步明确县城区供热价格的通知
城区各供热经营单位:
为确保我县城区集中供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城区供热价格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城区居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6元。此价格为到用户的最终价格,各供热企业不得变相提高价格。
二、城区非居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3.5元。
三、持有低保证的居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2元。
四、学校教学设施和学生生活服务设施用热价格按居民价格执行(详见附件)。
五、采暖期为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