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属于购买、调拨、赠与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未注册的;
未销售;
新车出口销售;
特型机动车;
属于科研、定型试验的机动车;
智能网联机动车进行道路测试、示范应用需要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
办理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有联网信息的,可取消纸质凭证)
3、 属于未销售的机动车或者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的特型机动车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
4、 属于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后尚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
5、 属于科研、定型试验的机动车的,还需提交科研、定型试验 单位的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申请机动车临时号牌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收费标准
机动车临时号牌工本费5元/张
办理流程
窗口现场办办理流程:受理窗口(受理、缴费)--领取临时号牌
互联网网上办理流程:交管12123APP-【业务中心】-【机动车业务】-【申请新车临时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