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波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缴费标准+保障待遇

地方特产2024-04-03 14:22:06未知

2024年宁波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缴费标准+保障待遇

  2024年宁波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缴费标准+保障待遇

  宁波市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

  缴费标准:

  130元/份(余姚市、慈溪市、宁海县、象山县、前湾新区退休人员无法参保)

  保障期限:

  一年,每人限参保1份

  保障责任:

  个人承担3000元(含)以下部分,给付50%,首次参保或中断后参保的(在职转为退休视作连续参保),给付40%;个人承担3000元以上部分,给付10%。

  个人承担按住院治疗费医保统筹基金字段推算,推算后个人承担最高不超过单次住院收费票据个人支付金额。

  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人员,按公务员医疗补助后的个人承担部分比例予以给付。

  政策来源:宁波工会网,原文https://nbgh.gov.cn/zghcms/hztzgg/index.jhtml

本文标签: 参保  医疗  退休人员  宁波  象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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