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波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缴费标准+保障待遇
宁波市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
缴费标准:
130元/份(余姚市、慈溪市、宁海县、象山县、前湾新区退休人员无法参保)
保障期限:
一年,每人限参保1份
保障责任:
个人承担3000元(含)以下部分,给付50%,首次参保或中断后参保的(在职转为退休视作连续参保),给付40%;个人承担3000元以上部分,给付10%。
个人承担按住院治疗费医保统筹基金字段推算,推算后个人承担最高不超过单次住院收费票据个人支付金额。
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人员,按公务员医疗补助后的个人承担部分比例予以给付。
政策来源:宁波工会网,原文https://nbgh.gov.cn/zghcms/hztzgg/index.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