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申请人按规定在本市参保,按要求备齐申请材料后即可申报。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一份);
2、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一份,代办人办理时提供);
除上述材料外,相应人群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异地安置人员:本人异地户口簿原件(一份);
②常驻异地工作人员:不需要提供单位外派证明有关材料,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员为参保职工办理;特殊情况,参保职工本人办理的需做出书面承诺(一份,见附件),并明确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由职工到参保地所属医保分中心办理;
③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居住证、户口簿、房产证、租赁合同(附房产证)、购房合同等可以证明参保人异地居住的相关材料原件(一份);
④异地分娩人员:夫妻双方在本市无直系亲属回原籍分娩的,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通过金医宝手机app办理异地分娩)。
办理流程及办理地点:
参保人需要异地生育的,就医前由本人或代办人到参保地所属医保分中心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选择1至4家可提供生育保险诊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医疗机构。
办理时间:
办公时间受理,条件符合、要件齐全的即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