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发放范围
1、中小微企业对新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开展以工代训;
2、困难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的企业开展以工代训;
3、有雇工且以单位形式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开展以工代训。
二、补贴发放标准
根据以工代训人数,按照每人每月30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申请受理期限截止到今年12月31日。
三、咨询电话
0991-4680702,符合条件的在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时向所属区(县)人社部门申报,如对政策条款有疑问,可拨打市人社局电话或向所在区(县)人社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