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是否取消了在莞参加社会保险的要求?
未取消。《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东府〔2020〕52号)第五条明确规定,申请人须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二、《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是否取消了参保年限的要求?
相比2015年颁布的人才入户政策,今年新出台的《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东府〔2020〕52号)对普通全日制大专学历人员取消了参保年限的要求,保留对非全日制本科和中级工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3年的要求。
三、企业自评人才有哪些变化?
企业自评人才在人才条件和企业范围均有调整。为确保企业自评的人才质量,人才条件上新增了中技或中等教育以上学历和50周岁以下的年龄要求。企业范围新增了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上年度新升规小微工业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心企业等。
四、按照旧政策获得的企业自评人才资格在新政策实施后是否有效?
按照《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东府〔2020〕52号)规定,《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实施细则》(东府〔2015〕124号)将于2020年9月1日废止。按旧政策获得企业自评人才资格的申请人,应最迟于2020年8月31日提出入户申请,逾期作废。
五、新政策如何办理人才入户?
根据《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东府〔2020〕52号),人才入户将实行全流程网办,不再设立线下窗口受理环节,申请人需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分厅”搜索“人才入户”进行办理。
六、哪些人才可以实现“秒批”?
学历类人才(暂不含留学人员)、我市职称人才库内人才、东莞市技术能手、东莞市“首席技师”、“莞邑工匠”、企业自评人才等将实行“秒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