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
事项层级:省级。
通办方式:全流程网办。
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取得职业资格;
2、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
3、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4、没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列情形。
不予批准的情形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3、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4、前一个注册期内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5、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6、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7、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8、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9、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办理材料:除身份信息变更及单方面申请注销外,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方式
申请人登录“江西住建云”平台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地址:http://zjy.jxjst.gov.cn:8040/c/jxca/login)直接提交申请即可。
受理模式
线上提交后,主管部门网上受理后进行审查。
审核程序
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审核结果通过“江西住建云”平台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告知及“江西住建云”网页对外公示→审核通过后,生成电子证书并在“江西住建云”门户页面对外通告,业务办结。申请人通过“江西住建云”平台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自行打印证书。
办理时限:9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反馈:通过“江西住建云”平台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查询办理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