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过“九江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在线报名平台”进行注册报名,如实填写相关资料,确认无误提交后完成网上申报;
二、市住房保障部门以短信形式、分期分批通知已完成网上申报的人员进行审核;
三、接到审核通知短信的申请人,在线打印《九江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报表》,并通过在线报名平台“表格下载”栏,下载打印《入户调查情况表》、《群众评议情况表》、《户籍及居住证明粘贴表》、《就业、创业证明和民政部门、特殊人员证明粘贴表》、《住房及资助住房情况证明粘贴表》、《诚信承诺书》等表格,并前往有关部门开具有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申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受理;
五、街道办事处受理材料时进行必要审查,并与在线平台填报资料核对,符合条件的打印受理单,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或开具不予受理通知单;
六、市住房保障部门联合各区、街道进行联合审查,联审符合条件的进入公示环节,不符合条件的,发回街道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或开具不予受理通知单;
七、联审合格的申请对象,按照“五四三”程序,逐级进行公示,各级公示期均为7天;
八、经市级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成立的,发放住房保障证明,住房保障证明可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需进行年审;
九、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保障房小区建设情况,发布待分配房源信息,并短信通知所有住房保障资格有效人员;
十、申请人接短信后,通过“九江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在线报名平台”进行分配意愿填报;
十一、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个人意愿,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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