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源安排原则
1.本批次为三房型房源,位于海沧区新阳居住区二期, 面向 全市符合我市保障性租赁房三房型配租标准的申请家庭,即 3 人 及以上户(不含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 能力子女的家庭)。1人户、2人户及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不能参加本批次申请;
2.批次选房结束,剩余房源(包括已选房后办理撤销的房源)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收回。
房源安排
( 一)现房房源约700套,安排在海沧区的新阳居住区二期, 均为三房型。房型的数量将根据取得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 格的申请家庭数量及届时的实际房源数量调整后确定,具体以 《选房手册》为准。因项目房源有限,本批次房源全部选完后, 选房工作结束,剩余未选房的申请家庭本批次申请失效,申请家庭顺序号作废。
(二)面积标准
三房型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