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2020年2月20日(星期四)下午2时,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医保局等部门发布了疫情期间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鉴于国家政策的调整,我市原有适当延长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期政策暂停实施,待我市新的减免企业社保费具体落实办法出台后,按新政策实施。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见谅。
地方特产2022-05-17 23:08:18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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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20日(星期四)下午2时,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医保局等部门发布了疫情期间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鉴于国家政策的调整,我市原有适当延长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期政策暂停实施,待我市新的减免企业社保费具体落实办法出台后,按新政策实施。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