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不动产带押过户平台入口:点击进入
注:跨行“带押过户”业务由贷款银行通过九江市不动产带押过户平台线上申请,买卖双方通过赣北公证小程序录入相关申请材料。
跨行“带押过户”
买卖双方贷款银行跨行办理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合同公证、委托公证、提存公证后,买卖双方分别凭借经公证的合同等向各自贷款机构申请办理“带押过户”;
2.卖方贷款机构审核卖方“带押过户”申请通过后,买方贷款机构对买方贷款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新借款抵押合同;
3.买方将首付款打入公证机构提存账户,公证机构出具提存公证证明,买方贷款机构依据提存公证证明发放贷款至公证机构的提存账户;
4.买卖双方及贷款机构通过“九江市不动产带押过户平台”线上提交材料”办理不动产转移及旧抵押权注销和新抵押权设立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三个业务组合办、同时办的原则完成一窗综合受理、审核、发证工作,并将不动产登记证明推送至买方贷款机构;
5.公证机构确认交易完成后向买卖双方及卖方贷款机构确认卖方未结清贷款应划转金额后,将提存资金划转至卖方贷款还款账户,剩余款项划至卖(买)方个人银行账户。
对于买方使用自有资金购房,无需贷款的情况,可参照以上部分流程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