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照护保险失能评定的流程有哪几步?
第一步:失能人员或其家属提交评定申请和相关资料
第二步:失能评定条件审核
第三步:评估人员采集评估信息
第四步:失能评定信息系统生成评定结果
第五步:评定结果公示
第六步:评定结论送达
(四)长期照护保险失能评定的等级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程度将失能评定等级分为重度失能、中度失能和轻度失能。其中重度失能分为重度一级、重度二级与重度三级3个等级。在国家、省医保部门未颁布失能评定标准前,按照《成都市长期照护保险成人失能综合评估技术规范》及《成都市长期照护保险失能评估技术规范(失智)》进行评定。
(五)如申请人对评定结论有异议怎样处理?
❖经公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异议人应在公示期内向公示的委托经办机构实名反映。委托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经审核确认后,在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评,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配合做好复评工作。
❖申请人或代理人对评定结论有异议的,在收到评定结论书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居住地所在区(市)县委托经办机构提出复评申请。委托经办机构应当在受理复评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评,申请人应当按要求携带相关病情资料到指定的评估点位进行复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