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2023年完全中学直升生招生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探索普通高中招生多元化录取模式,确保初中应届毕业生直升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合肥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教〔2023〕9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
实验高中44名,宏图中学12名。
二、招生原则
采取自愿、择优、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报名条件
(一)凡在学籍所在的完全中学连续就读满两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普通高中录取要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申报本校直升生。
(二)中考分数不得低于我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
四、实施程序
(一)凡符合以上报名条件者均可自愿到学校申请报名。
(二)由招生学校按制定的实施办法确定符合直升条件的学生名单。
(三)学校对符合直升条件的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教育考试中心。
(四)中考成绩公布后,由县教育考试中心依据提前批次志愿进行录取。
五、相关要求
(一)各校制定的直升生选录实施办法报县考试中心审批后,由招生学校具体实施。
(二)符合直升条件的学生需先填报提前批次志愿。
(三)直升生招收过程中,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直升生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