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票据
(一)缴费人通过金融机构各渠道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以电子订单支付凭证、自助设备机打小票或者对应银行柜面打印的《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为缴费依据。
(二)缴费人通过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银联“云闪付”、光大银行微信小程序“社保云缴费”、支付宝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可以作为缴费依据。确需纸质缴费票据的,请通过其他缴费渠道进行缴费。在参保缴费中如遇到问题请与当地税务和医保部门联系。
缴费咨询: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3212366进行咨询。
政策咨询:可以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
缴费渠道
(一)自行缴费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选择自行申报缴费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办理缴费。
(1)合作银行缴费渠道
工商银行(柜面、手机银行、工行e缴费、网点智能终端)
建设银行(柜面、智慧柜员机、微信公众号、手机银行、悦生活网站、裕农通、扫码支付)
中国银行(柜面、手机银行)
农业银行(柜面、掌银、惠农通)
邮储银行(柜面、手机银行、网银)
光大银行(柜面、微信社保云缴费)
陕西信合(柜面、ATM、网银、手机银行、E终端、多功能自动柜员机)
(2)第三方缴费渠道
中国银联(云闪付APP,社保费客户端云闪付支付二维码)
支付宝(市民中心一社保一社保缴费一陕西社保缴费功能)
(3)税务部门缴费渠道
缴费人可关注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通过纳税服务一社保缴费功能进行缴费,也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参保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缴费。
(二)委托代收
受税务部门委托的村(居)委会、社区、学校等通过社保费客户端集中代收。
更新时间:2022.2.8
陕西省城乡居民2022年度参保集中缴费工作已于去年12月底结束。由于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有部分城乡居民未能在集中缴费期正常参保缴费。为保障城乡居民应参尽参正常享受待遇,经研究决定,延长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时间。延长缴费时间从2022年1月11日至2月28日,缴费渠道为原集中缴费期渠道不变。缴费标准仍按照集中缴费期各项政策标准,待遇享受期为缴费之日的次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