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一)在台孤身一人,无人赡养,且在大陆拟定居地有父母、配偶(须符合结婚3年以上)、子女等直系亲属,该亲属有能力赡养并保证赡养,本人的生活费用及住房等能够自理的人员。
(二)与大陆居民结婚3年以上(含3年)的台湾居民及其未成年子女。
(三)在大陆投资经济效益好或投资金额巨大的投资者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广西受理标准是投资金额1000万美元)。
(四)国家急需的科技、教育、文化、医学、农业等领域的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五)公安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地方特产2022-05-17 23:32:34未知
(一)在台孤身一人,无人赡养,且在大陆拟定居地有父母、配偶(须符合结婚3年以上)、子女等直系亲属,该亲属有能力赡养并保证赡养,本人的生活费用及住房等能够自理的人员。
(二)与大陆居民结婚3年以上(含3年)的台湾居民及其未成年子女。
(三)在大陆投资经济效益好或投资金额巨大的投资者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广西受理标准是投资金额1000万美元)。
(四)国家急需的科技、教育、文化、医学、农业等领域的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五)公安部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