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纳入我市人才住房政策适用范围?
1.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无合同但符合安居对象条件的公职人员以入编卡、社保证明等材料替代)或服务协议的人才;
2. 具有大专学历或中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列入紧缺人才,或符合我市研发人才引进培养条件,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无合同但符合安居对象条件的公职人员以入编卡、社保证明等材料替代)或服务协议的人才;
3.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或符合《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引进培养资助办法》引进条件在我市创业的人才。
人才需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以申请租(购)人才住房?
1.享受人才住房配租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享受市属住房租赁企业房源租金优惠;
(2)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
(3)市政府或镇街(园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2.享受人才住房配售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
(2)在我市全职工作满5年;
(3)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享受市属住房租赁企业房源租金优惠;
(4)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
(5)市政府或镇街(园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条件是申请租(购)人才住房的基本条件,具体以各项目人才住房公示的配租配售条件为准。
东莞市人才住房到底有什么优惠政策?
1.租赁型人才住房以不高于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平均租金60%(实行定期动态调整)的租金标准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出租;
2.产权型人才住房采用先租后售方式,自配售入住之日起租住满5年,可按不高于约定时点市场价60%的价格购买并登记产权。
有没有规定哪些人才可优先租(购)人才住房?
有。人才住房优先面向顶尖人才、特色人才、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研发人才。
办法中提及的顶尖人才、特色人才、创新人才等7类人才,该向哪里(部门)申请认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顶尖人才、特色人才、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研发人才的审核。住建部门负责新就业人才和新入户人才的审核。
符合条件的人才该怎么申请租(购)人才住房?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人才安居相关配套政策文件、说明和指引,请多关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