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困难人群个人不缴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参保居民经本市相关部门认定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特困职工家庭子女、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及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
城乡医保续保手续办理
除新参保人员外,下列情况需在11月1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相关资料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的基层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1、年满18周岁仍在我市高中(含高中同等学历)就读的学生,需携带相关学籍证明按“学生儿童”身份办理续保验证;
2、办理过居民医保停保手续需重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
3、上一年度以大学生身份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且未办理过大学生毕业后补缴登记,需参加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
4、参保居民需停止城乡居民医保的,应由本人或亲属携带相关书面材料办理停保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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