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南宁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和标准)

地方特产2022-05-18 00:43:54未知

南宁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南宁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和标准)

  申领条件: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请材料:

  1.失业人员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验原件;

  2.如失业人员需将失业保险待遇转移至户籍所在地进行享受的(身份证与户口簿记录的户籍地不一致时),应提供失业人员的户口簿原件。

  注:失业人员如在统筹地区(南宁市)外的社保经办机构有参保记录(且未享受失业待遇)的,须(失业之日起60日内)先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至本统筹地区(南宁市),以便合并计算失业保险待遇。如失业人员未在本统筹地区(南宁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须先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后,再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本文标签: ,南宁市  ,失业人员  ,户口簿  ,失业保险  ,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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