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郑州市人才公寓配租政策
1:申请条件
申请人在申请人才公寓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享受郑州市人才计划支持的C、D类高层次人才、青年人才等,下一步根据人才公寓筹建和配租情况,可逐步扩大范围。
(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房产,且未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实物或货币化补贴保障,未承租公有住房和其他层级人才公寓。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因违反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相关规定而被纳入不良记录。
2:提交资料
(一)《郑州市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网上填写);
(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或其他相关身份证明、户口簿(或居住证)、结婚证(单身申请人无需提供);
(三)学历证书或经郑州市颁发的高层次人才证书等相关证明;
(四)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除《郑州市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外,均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完成,无法通过信息共享提取的,由申请人自行填报并扫描上传相关资料。
3.配租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在配租公告规定的日期内,通过“郑好办”APP或市房屋租赁平台提交申请资料。同批次有多个项目待配租的,申请人只能选定其中一个项目,不可多选。
(二)审核
市住房保障局及开发区、区县(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职责分工通过市房屋租赁平台,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市房屋租赁平台自动评分排序。
(三)公示
入围名单根据申请人评分情况及配租房源类型、数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围名单在“郑好办”APP和市住房保障部门网站公示7日后,各级住房保障部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最终配租名单并及时告知申请人。
(四)选房
入围申请人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经“郑好办”APP或市房屋租赁平台选择相应类型的人才公寓。在规定时间内未选房的,其选房次序将自动调整至该批次末尾。连续两次弃选的,视为其自动放弃人才公寓申请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因入围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或放弃选房所剩房源,由未入围申请人按评分顺序依次递补选房。
(五)入住
申请人持身份证,在选房后5个工作日内与人才公寓运营管理机构签订人才公寓租赁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