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澳门定居:(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分居多年的;(二)定居香港、澳门的父母年老体弱,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的;(三)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须投靠在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四)定居香港,澳门直系亲属的产业无人继承,必须由内地子女去定居才通继承的;(五)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去定居的。
二、申请材料
1、港澳关系人的有效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3、居民户口簿
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5、配偶同意其前往港澳定居的声明
三、收费信息
申领----收费标准:40元
四、办理流程
五、办理地点
信阳市羊山新区(县)新七大道街道110号;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信阳市民之家)
六、咨询电话
0376-6369818
拓展信息
办理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需要申请人和港澳关系人一同申请。
一般情况下建议申请人结婚满三年再申请,如果有偕行子女即满18周岁,结婚后即可申请。
分居一天计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