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自2021年12月30日起,成都市实施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门诊统筹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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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消息: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消息:截至9月25日,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已全面联通所有统筹地区,全国88%的三级定点医院已联接入网。目前,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每日直接结算资金超过2000多万元。9月25日这一天,结算人次达到了1115人次,单日结算首次突破千人。其中,成都有101家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
跨省就医异地结算办理攻略
▶医保跨省异地就医及时结算:
即跨省异地参保人员在住院就医时,只需支付按照参保地政策规定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医疗保险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医院与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如何结算
用15个字进行概括: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
●医保支付范围按就医地药品目录
“就医地目录”就是参保人员跨省就医时原则上执行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
●医保支付比例限额等按参保地政策
“参保地政策”就是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参保地的支付政策,这些支付政策包括医保基金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
●信息记录费用审核等由就医地管理
“就医地管理”具体来讲,就是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时,就医地经办机构要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和本地参保人员相同的服务和管理,包括咨询服务、医疗信息的记录、医疗行为的监控、医疗费用的审核等。
哪些人群将率先受益
●从人群的范围看,全国联网结算工作,最开始的群体是先从参加城镇职工的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起步。现在根据工作管理的范围和服务能力,以及大家的要求,不断扩大受益群体的范围,努力实现参保人员的全覆盖。
●无论是在异地长期居住、生活还是工作,还是因客观需要转诊到异地住院,都可以享受医保直接结算。
办理条件
1、需要参保人员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备案;
2、住院就医的异地医院开通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2、持有二代社会保障卡。
办理流程
1、登录人社部社会保障网上查询系统,查询可供选择直接结算的“全国异地定点医疗机构”
2、选定外省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从以上公布的名单中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备案完成后,次日生效。
3、就医前,应到当地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登记备案
●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之前已备案的参保人员要主动到参保地经办机构更新相关备案信息。经办机构将备案信息上传至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后,在开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以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
如何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以下三类人员需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1、退休跨省异地安置、跨省长期异地居住人员:
●参保人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相关身份证明,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可在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下载),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经审核同意可登记备案。
●选择结算方式:①先刷卡直接结算;②先垫付后报销。
●选择“先垫付后报销”的人员要选定就医地2-3家定点医院。
●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对,并将参保人员信息上传至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注:如需更换其他省份则需要重新办理异地备案手续。
2、跨省转诊转院的参保人员:
●参保人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相关身份证明,以及由当地定点医疗出具转诊意见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经审核同意可登记备案。
●选择结算方式:①先刷卡直接结算;②先垫付后报销。
●选择一家就诊医院
●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对,并将参保人员信息上传至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注:办理了跨省转诊转院手续的参保人员只能在登记备案转入医院住院治疗。
3、因出差、弹琴、旅游等临时离开参保地或居住地期间在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异地突发疾病确需就地急诊抢救的参保人员:
●可在办理出院结算前,以电话、传真、医院网络等方式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本案手续;
●同时提交就医医疗机构名称、入院诊断、门诊抢救病历等资料,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同意并登记备案后,即可进行联网即时结算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