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失业保险参保条件

地方特产2022-03-27 18:12:32佚名

乌鲁木齐失业保险参保条件

  这些单位或个人均可参与缴纳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城镇各级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均应当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参保条件

  1、企业已经完成乌鲁木齐市参保登记

  2、员工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且未在乌鲁木齐参加失业保险

  什么是失业保险

  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资金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标签: ,失业保险  ,雇工  ,企业  ,职工  ,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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