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居住证签注
居住证由海口市公安局各分局签发,每年签注1次。
签注方式
可网上办理,也可以到派出所办理。
居住证持有人拟在本市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证有效期满之日起前一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明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有关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办理流程
(一)注册认证:关注“椰城警民通”公众号,点击“民生”,进入“个人中心”完成身份认证;
(二)提交申请:点击“椰城警民通”公众号下方“民生”进入不见面审批大厅,点击“户政”,进入“户政服务事项”,选择“居住证申领”,点击“不见面审批”,填写个人信息,选择“申办材料类别”并上传材料和制证照片,点击“下一步”、点击“提交”,输入登录密码,点击“确定”;
(三)民警审核:提交申请后,民警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审批,审核结果(驳回或受理)在椰城警民通“我的事务”查看;审批结果(驳回或制证完成)通过短信和“我的事务”通知;
(四)选择领证方式:“我的事务”显示“制证完成”的,申请人选择“窗口领证”或“邮寄领证”。“窗口领证”即申请人按照页面显示办理单位地址、领证时间,凭申请人户口簿或身份证领证;“邮寄领证”即申请人填写收件人姓名、收件地址、联系电话,办理单位将证件邮寄给申请人(邮费到付,由申办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