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人机动车备案条件:
(1)只允许备案个人名下或单位名下非营运机动车,且被备案车辆必须是小型汽车或小型新能源汽车
(2)用户同时备案的非本人机动车不超过3辆(包括3辆)
(3)同一机动车最多同时被3个(包括3个)非车主用户备案。
备案流程:
登录“交管12123”APP后,通过【业务中心】→【备案非本人机动车】,进入备案非本人机动车业务流程,用户可以选择“扫码备案”或“短信验证备案”两种方式备案非本人机动车。
采用“扫码备案”的,对于个人名下的待备案机动车,车主用户应当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生成待备案机动车二维码;对于待备案机动车为单位名下的,单位用户需登录互联网平台后选择待备案机动车生成二维码。二维码生成后,需要备案该机动车的用户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扫码。用户扫码验证通过后,选择与车主关系,提交备案申请。
备案方式一:【车主用户生成机动车二维码】
车主用户打开“交管12123”APP,点击首页左上角【机动车】->【全部机动车】,选择待备案的机动车,生成【机动车二维码】。
【备案用户扫码认证】
备案方式二:
采用“短信验证备案”的,用户输入需要备案的非本人机动车的号牌种类、号牌号码、发动机号后六位等信息后,系统将发送短信验证码至车主手机号码(车主可以是非互联网平台注册用户),申请用户输入车主收到短信验证码。短信验证码验证通过后,选择与车主关系,提交备案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