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在2020年12月31日前,需对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若未及时确认,那么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1年。
以下几种情况需要修改专项扣除信息:
2020年夫妻一方填写子女信息,2021 年变更为另一方填写。那么,2021 年夫妻一方需要先删除子女教育信息,再确认,另一方填写信息即可。
2020年填写的租赁合同显示 “已失效”,需要重新修改租房信息,再确认。
2021年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如果有变化,需要及时进行修改。
2021 年不再申报住房租金,改为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或 2021 年不再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改为申报住房租金的,需要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赡养老人信息、继续教育信息有变化的,需重新修改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