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企的物业在文件执行期间对大朗镇辖区内承租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租金;已缴交租金的,可顺延减免。
减免范围及期限
对大朗镇辖区内承租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物业、市属国企(国有企业全资及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及其下属各级国有全资及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等)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减免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3月15日,已缴交租金的,可顺延减免,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减免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承租人可列为减免对象:
1.注册地及纳税地在东莞市;
2.没有拖欠租金的情形;
3.不存在哄抬租金和提高水电、公摊的行为;
4.没有违反物业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对存在转租、分租的物业,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要监督“二手房东”做好减租让利工作,确保“二手房东”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约定的减免租金金额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