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河北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省外公民,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或丢失的,由本人凭相关证件可以到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异地居民身份证。
注:初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者需要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
1、凡本市内的常住户口,离开户口所在地在石家庄区县市居住并已办理暂住登记的省内人员;
2、可在现居住地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因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信息变更需要重新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