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的,已经享受拆迁(征收)契税抵减优惠政策的房产,不可以再享受购房契税补贴。
丹阳商品住房购房契税补贴标准
(1)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给予契税缴纳份额80%的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
(2)多子女家庭购置自住商品住房的,享受契税缴纳份额 100%的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
(3)新购置 90 平方米及以上的改善型商品住房,享受契税缴纳份额 80%的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
丹阳商品住房购房契税补贴注意事项
1,每套房屋契税缴纳份额按以下原则确定:
申请人所购房屋产权首次登记为单独所有的,按照该套房屋缴纳契税全额核算;
产权首次登记为按份共有的,按照申请人个人缴纳契税份额核算产权首次登记为共同共有的,可按照该套房屋缴纳契税全额核算,但须由申请人作出对其他共有人补贴利益主张承担全部责任的诚信保证,其他共有人不得再次申请补贴;
2,首套商品住房契税补贴政策一人只能享受一次,不可以与《关于印发<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丹政发〔2015〕71号)、《关于继续执行<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丹政办发〔2016〕81号)、《关于深入推进“人才强 市”工作的意见(2021-2025)》(丹发〔2021〕31号)等其他文件中有关购房契税补贴政策重复享受;
3,多子女家庭及改善型住房契税补贴政策一人只能享受一次,该补贴出台前,已经享受过《关于印发<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丹政发〔2015〕71号)、《关于继续执行<关 于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丹政办发〔2016〕 81号)、《关于深入推进“人才强市”工作的意见(2021-2025)》(丹 发〔2021〕31号)等其他文件中有关购房契税补贴政策的,或已购商品住房、商办用房符合其他契税补贴政策还没有办理申领手续的,如果符合该补贴购置商品住房条件可以再享受一次。该补贴不可以与其他契税补贴政策重复享受;
4,申请人应在给补贴印发之日或不动产权证首次登记之日起,1 年内提交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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